近日,国家《骨质疏松分级诊疗政策解读及方案专家共识》编写组日前正式出台了《骨质疏松分级诊疗政策解读及方案专家共识》(以下简称《共识》)。
《共识》要求,下·骨质疏松症的分级诊疗需按照疾病的轻、重、缓、急,以及诊疗难易程度进行分级,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分别承担规范诊治,有效利用卫生资源,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。骨质疏松症的预防重于治疗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仅是骨质疏松预防宣教、危险因素评估、高危人群筛查的第一道关口,也是二级医院、三级医院双向转诊、个体化服务的实施机构。
骨质疏松分级诊疗目标
骨质疏松分级诊疗是对骨质疏松患者全程管理,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治疗,全程管理的人群可分为4组:骨密度正常、骨量减少、骨质疏松、严重骨质疏松。对每组人群治疗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,畅通转诊,连续治疗。
图1.骨质疏松分级诊疗流程图
一级医院
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重在筛查,对于辖区内居住的中、老年居民,可采用国际骨质疏松基金会(IOF)骨质疏松风险1分钟测试题、亚洲人骨质疏松自我筛查工具指数风险因素评估、骨折风险预测工具FRAX、跌倒风险筛查和平衡功能及肌力评估。
骨质疏松症及骨质疏松性骨折的早期筛查定量超声骨密度测量。胸、腰椎侧位X线检查可作为判定骨质疏松性椎体压缩性骨折首选检查方法。
社区骨质疏松管理对象可分为一般人群、高危人群、骨质疏松症患者和严重骨质疏松或伴骨质疏松性骨折患者4类人群,进行分层分类管理,包括健康教育、高危筛查、生活方式调控、疾病诊断与规范治疗、疗效评价与康复、家庭及社区一体的连续性、综合性管理。
根据筛查情况转诊至上级医院:
➤骨质疏松症初筛后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无确诊条件,须转诊至上级医院明确诊断、制定治疗方案,然后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长期规范随访治疗和管理。
➤首次诊断骨质疏松症,但病因不明,或疑似继发性骨质疏松症患者。
➤严重骨质疏松症患者或伴全身疼痛症状明显者。
➤继发性骨质疏松患者病因无法明确或无法治疗的患者。
➤经规范治疗后症状、体征无改善的骨质疏松症患者。
➤骨质疏松症患者并发心、脑血管疾病及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等或出现新的特殊情况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理困难者。
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治疗药物等条件限制需转诊处理者。
社区骨质疏松防治指南详见表1。
二级医院
二级医院应对一级医院筛查的患者进行规范检查,是骨质疏松临床诊断的关键环节,对原发性骨质疏松患者遵照《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诊疗指南》(2017版)制定规范的治疗方案;诊断不明需要进一步鉴别诊断及重症者应转诊到三级医院诊治,对病情稳定者进行随诊。
1.骨质疏松症诊断
目前采用DXA测量腰椎和髋部骨密度是公认的骨质疏松症诊断标准,详见表2。
表2. 基于DXA测定骨密度分类标准
➤骨代谢生化标志物:基本检查包括血、尿常规,红细胞沉降率,肝、肾功能,血钙、血磷和碱性磷酸酶等,有助于骨质疏松症鉴别诊断。诊断原发性骨质疏松症前,应排除其他影响骨代谢的疾病,如以上检查指标存在异常,需进一步检查或转至上级医院做专科检查。
➤选择性项目:C反应蛋白、25羟维生素D、甲状旁腺素、甲状腺功能、性腺激素、尿游离皮质醇、血清及尿蛋白电泳及肿瘤标志物等。
➤骨转换标志物:包括骨形成和骨吸收指标,具有鉴别诊断、判断骨转换类型、评估骨折风险,以及选择干预措施和监测药物疗效等价值。IOF推荐空腹血清1型原胶原N-端前肽(P1NP)和血清1型胶原C-末端肽交联(CTX)分别为反映骨形成和骨吸收敏感性较高的标志物。
2.骨质疏松药物治疗
骨质疏松常用治疗药物见表3。
表3.骨质疏松常用治疗药物
三级医院
三级医院对转诊骨质疏松症患者,根据需要完善相关检查,明确病因,诊断及鉴别诊断。制定规范的综合治疗及个体化治疗。治疗后病情稳定者可以转诊至一、二级医疗机构进行连续性治疗、随访及康复。
结语
骨质疏松分级诊疗相较于其他慢病分级诊疗有不同特点,在分级诊疗的上下联动、闭环管理中骨质疏松患者的健康宣教、筛查、建立档案、诊断与鉴别诊断、制定治疗方案、药物治疗、康复治疗等每一环节都决定了患者的康复效果和生活质量。医务人员任重而道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