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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铁环理论的对与错!
2022-11-17 11:43:36667浏览
关于铁环理论的对与错!

铁环理论最早是在1953年由Neer提出用于踝关节治疗的有关理论。这个理论意思是这样的:一个闭合的铁制圆环是稳定的,因铁质圆环具有较高的刚度,即使存在一个缺口,铁环仍然能够保持原有的形态不变,故依然是稳定的,但当铁环出现两个缺口时这种稳定就不复存在了,因为铁环出现了游离部分(如图)。

由此Neer将该理论用于踝关节骨折的治疗上,认为踝关节也是一个闭环的圆环,是一个“类铁环”,遵守铁环理论,故在踝关节这个“铁环”中存在多处损伤的情况下,只要修复其他损伤,而留一处损伤不做治疗对稳定性是没有影响的,或者说踝关节只存在一处损伤情况下不做治疗,对稳定性也是没有影响的。


那么这种理念是否正确呢?这必须分析踝关节是否符合铁环的内涵,如果符合铁环的内涵无疑是正确的,如果不符合铁环的内涵就出现了伪命题的问题。其实踝关节并不符合铁环的内涵,因为踝关节这个环组成材质并不均一一致,内外踝出现了韧带组分,大家知道骨质是硬的符合铁环的内涵,但韧带是软的,相当于绳索,力学属性与铁质完全不同,故踝关节的组成结构相当于“铁链”,而非“铁环”

“铁环”的刚度是可以传递的,但“铁链”的刚度是不可传递的,没有刚度传递,稳定性就不能维持,没有稳定性踝关节的功能必然受到影响,所以踝关节骨折治疗时不能按"铁环“理念治疗,应该按”铁链“理念治疗,必须损伤一处修复一处,内侧三角韧带损伤处理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。

 但”铁环“理念在骨科不是始终错误的,骨盆骨折时就很符合这种理念,骨盆结构也是一个环状结构,故有骨盆环的说法,虽然骨盆环也存在关节及韧带连接,但骨盆组成骨质相互之间凸凹有致,类似于榫卯而紧密连接,周围有韧带加强,最后形成一个不易变形的环状结构,也就形成了”铁环“。

故骨盆环损伤时可以完全按照铁环理论来处理,也就是说一处损伤对稳定无影响,可以不作固定,如一侧耻坐骨支骨折时完全可以不处理,担当骨盆环存在两处及以上损伤时骨盆环稳定性受到影响,必须作固定,固定时也可以保留一处不做处理,比如双侧耻坐骨支骨折时不稳定性骨折,必须进行固定,如果固定时固定了一侧而另一侧不作固定也是符合要求的。当然必须强调,骨盆环不是均质的环,而是后部几何尺寸比较粗大,故骨盆后环的刚度较大,是骨盆环的主要的稳定部位,而前环几何尺寸较细小,时次要的稳定部位,换一句话骨盆稳定主要靠后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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